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及相关规定,2026年面向社会为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477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应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年龄为18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1987年2月27日至2008年2月26日期间出生);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其中,学历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大专及以上或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及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研究生、本科、高职(高专)和技工院校专业目录为准。留学归国等应聘人员所学学科专业与资格条件要求的学科专业相近但不在选定参考目录的,由资格审查部门(单位)结合所学课程、研究方向等进行审查。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证书须于2026年9月30日前取得;
5.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其中,对工作经历有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6年7月31日。招聘应届毕业生的岗位,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强化政策支持促进就业提质扩容的通知》(陕政办发〔2025〕12号)精神,向2026届毕业生和2024年、2025年毕业未落实编制内工作的高校毕业生一并开放,不对其是否有工作经历、缴纳社保作限制。
招聘岗位等级及资格条件由事业单位设置,具体以《2026年陕西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见附件1)的要求为准。
(二)不符合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2026年应届毕业生,以及在读的非2026年应届毕业生用以往取得的学历报名的;
4.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需要回避的;
5.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年限未满的,特岗教师、“三支一扶”人员在服务期内的;服务期计算截止时间为2026年12月31日;
6.失信被执行人;
7.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二、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在陕西省人民政府门户网(www.shaanxi.gov.cn)、陕西党建网(www.sx-dj.gov.cn)、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rst.shaanxi.gov.cn)、陕西人事考试网(www.sxrsks.cn)、陕西人才网(www.snhrm.com)、“秦云就业”微信小程序发布公告。
应聘人员可查看本公告《岗位表》选择报名岗位,如需咨询专业、学历、学位等岗位资格条件问题,请拨打招聘单位的咨询电话(见附件6)。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网络报名和网上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陕西人事考试网(www.sxrsks.cn)。
报名时间:2026年2月27日08:00至2026年3月4日18:00。
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在报名期间,资格审查未通过前可以更改报考信息,资格审查通过后的报考信息不得更改。
为便于应聘人员选报岗位,3月3日18:00之前,报名系统将实时显示各岗位的缴费确认报名人数。3月3日18:00之后,报名系统将不再显示各岗位缴费确认报名人数。
资格审查时间:2026年2月27日08:00至2026年3月5日18:00。
资格审查由各省属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若应聘人员所学专业的代码与岗位要求不一致时,由资格审查单位根据考生所学专业、用人单位需求进行审查。
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报名结束(3月4日18:00)后,应聘人员可以查询审核状况,但不能修改任何报名信息。
(三)网上缴费与报名确认
缴费截止时间为3月5日24:00。资格审查通过的应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陕西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缴费确认。笔试按照每名报考者每科50元的标准收费。未按期缴费确认的,视为自愿放弃报名。缴费成功后,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考试者,不予退费。
已网上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应及时打印报名登记表并妥善保管,以备资格复审等环节核对信息。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通过资格审查后,先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在3月9日08:00至3月10日18:00登录陕西人事考试网提交减免报名费申请和相关证明材料(咨询电话029-85717700,接听时间08:30-11:30,14:00-18:00),待陕西省人事考试中心核查通过后予以退费。
(四)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岗位开考比例不低于1:3。属急需紧缺专业的招聘岗位,经省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核准,开考比例可放宽至1:2。
未达到规定开考比例的,招聘计划数予以核减或核销,并于3月9日在陕西省人民政府门户网公布。对应聘岗位被核销的应聘人员,由陕西省人事考试中心办理退费手续。
(五)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
已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应于3月24日08:00至3月28日09:00从陕西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是应聘人员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程序的凭证,请妥善保存。
(六)考试
1.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包括《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各科满分均为150分。
(2)笔试时间:2026年3月28日(星期六)上午。
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3)笔试地点:本次笔试在西安设立考区。具体地点安排详见准考证。笔试考务工作由陕西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4)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和最低控制分数线预计于4月底前公布。应聘人员可登录陕西人事考试网或“秦云就业”微信小程序查询本人成绩。
3月30日08:00至4月1日18:00,陕西省人事考试中心按规定程序集中受理笔试期间违纪违规情形的投诉举报,投诉举报邮箱地址:sxsrsks@126.com。对违纪违规应聘人员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阅卷过程中对应聘人员《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作答内容进行雷同试卷甄别鉴定。应聘人员作答内容雷同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给予其该科目考试成绩为零分的处理,终止招聘程序。
对缺考、违纪和零分三种情形有异议的,可在发布笔试成绩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由应聘人员本人向陕西省人事考试中心当面提交复核申请。其他情形,不受理复核申请。陕西省人事考试中心按规定程序受理应聘人员复核申请。
(5)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加分。根据《陕西省实施<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办法》(省政府令第163号)规定,对2011年之后陕西省接收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应聘管理岗位的按有关规定予以加分。加分计入笔试成绩。
加分按照个人申请、组织审核、公示确认的程序进行。凡报名参加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符合加分范围和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应于2026年3月30日至3月31日(08:30-11:00,14:30-17:00),持本人毕业证、入伍批准书、退伍证、退出现役登记表等有关材料和获得中央军委授予荣誉称号、军队战区(军区)级单位授予荣誉称号,或者荣获三等功及以上的奖励证章等有关材料,向报考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申请加分。个人各类加分累计不超过20分。拟加分的应聘人员情况由省属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在本部门或指定网站进行公示。
逾期未申请加分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
(6)确定并公布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名单。省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根据笔试成绩,对于最低控制分数线及以上的,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与应聘人员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对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达到笔试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应聘人员全部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单科成绩为零分或笔试成绩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下的,不得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由省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在陕西省人民政府门户网公布。
2.资格复审
面试资格复审工作由各省属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地点及资格复审所需材料由各省属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在本部门或指定网站公布。应聘人员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接受资格复审的,视为自愿放弃面试资格。
在规定的时限内,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放弃或不合格的,以及被取消面试资格等形成的缺额,由资格复审单位在本岗位按笔试成绩(不低于最低控制分数线)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时,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者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递补只进行一次。
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在资格复审时,必须提交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符合事业单位或公务员管理规定的同意报考意见。无同意报考意见的应聘人员不能通过资格复审。
3.面试
面试由各省属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或省属事业单位主管部门会同事业单位组织实施。面试的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由各省属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在本部门或指定网站公布。面试公告发布后至面试工作开始前,因进入面试资格的人员放弃等情形形成的缺额,不再进行递补。
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并由应聘人员签字确认。
4.计算考试总成绩、确定并公布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1)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加分)÷3]×60%+面试成绩×40%。
考试总成绩按公式一次计算生成。
面试结束后,由各省属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在本部门或指定网站及时公布面试人员的各项考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
(2)确定并公布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各省属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与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笔试成绩仍并列的,按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确定排名顺序。
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
体检时间、地点以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由各省属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在本部门或指定网站公布。
(七)体检
体检由各省属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体检医院须安排在三级医院。体检标准除行业有特殊要求外,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复查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查结果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八)考察
由各省属事业单位主管部门会同事业单位负责组织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个人征信等情况,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并再次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递补人员先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再进行考察。
(九)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由各省属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在陕西省人民政府门户网(www.shaanxi.gov.cn)和主管部门网站公示。公示内容包括事业单位名称、招聘岗位及拟聘人员姓名、出生年月、学历、专业等情况。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十)聘用
公示期满后,由各省属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将招聘结果报省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省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签发同意聘用文件,并发放《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核准单》和《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
新聘用人员凭招聘通知书办理人事、户籍迁移等有关手续,不再办理派遣、调动手续。新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产生的纠纷或其他与聘用无关的事项,由本人负责。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陕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执行。
三、有关要求
(一)时限要求。笔试成绩公布后,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工作一般应在40日内完成。2026年6月中旬前,各省属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将拟聘人员名单归口报省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
(二)纪律要求。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公平、公正,省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以及所有参与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规定和招聘程序,规范操作,自觉接受社会及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提交的有关信息、资料应全面、准确、有效,并对信息、资料的真实性作出承诺。严格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工作人员有亲属关系的,应当在报名时主动报告。对公开招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四、重要提示
(一)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设置、资格审查和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等有关具体事项由省属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二)本次招聘报名网站为陕西人事考试网,请应聘人员不要通过其他网站以跳转方式进入报名系统,防止造成个人信息泄露,影响正常报名。
(三)应聘人员应仔细查阅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谨慎选择报考岗位;对于因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误报、审查部门误审进入笔试环节的,将对该应聘人员的成绩按无效处理。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既有报名时的网上审查、面试前的资格复审,也包括考察、公示,以及聘用等环节的监督,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
(四)应聘人员向同一岗位提交3次报名信息,经审查均未通过的,不能再次报考该岗位。
(五)应聘人员报名时需填写能联系到本人的电话号码,以便在面试、体检等环节出现递补情形时及时联系。因应聘人员电话无法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六)应聘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以后,应关注报考的省属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或指定网站有关公告信息,避免错过相关时间节点的招聘工作。
(七)本次笔试只公布考试大纲,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招聘主管部门”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附件:
2.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6年版)
中共陕西省委组织部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6年2月9日
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延长石油”)是集石油、天然气、煤炭等多种资源高效开发、综合利用、深度转化为一体的大型能源化工企业,隶属于陕西省人民政府,排名世界500强企业第295位。
延长石油源远流长,1905年经清政府批准在陕西延长县创建“延长石油厂”,1907年钻成中国陆上第一口油井,结束了中国陆上不产石油的历史。延长石油曾为中国革命和经济建设做出过重要贡献,被誉为“功臣油矿”,1944年毛泽东同志题词“埋头苦干”予以鼓励。改革开放以来,延长石油迈上了持续发展的快车道,财政贡献连续多年保持陕西省第一和全国地方企业前列。
根据所属单位人才需求,现将2026年度高层次科技研发人才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具体招聘计划见各单位岗位需求表。
二、应聘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思想品德,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一致。
3.认同延长石油企业文化。
4.身心健康,能够适应油气、化工生产作业;
5.符合招聘计划所列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用工形式:详见招聘岗位列表
四、薪酬福利待遇
薪酬福利按照相关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五、报名方式
1.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
2.报名时间: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2月28日。
3.报名入口:
(1)查询职位:登录延长集团官网(http:/www.sxycpc.com)【人力资源】栏查询【招聘信息】。
(2)注册简历:点击右上角注册按钮,进行实名注册,并填写个人简历,也可选择职位之后填写简历。
(3)职位申请:
1)展开左侧单位信息选择职位信息进行职位申请。
2)通过首页最新岗位或者上方导航栏选择社会招聘查询职位信息进行职位申请。
4.报名要求:
(1)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6年1月31日。
(2)应聘人员须满足应聘岗位的基本条件,通过报名系统填报相关信息,并按要求上传学历、学位、职业资格等证书信息。
(3)集团所属单位辞退、除名等人员不在本次招聘范围内。
六、招聘流程
系统报名—资格审查—综合评价—拟录用公示——体检—入职。
七、特别声明
1.延长石油招聘平台是延长石油集团所属各单位招聘报名的唯一渠道。
2.本次招聘不收取应聘者报名费、考试费、保证金等费用,未授权也不委托中介机构和个人进行任何形式的招聘活动,请保持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3.在线填写简历时,各项信息一定要完整,并上传相应证明材料,以免影响资格审查。
4.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供个人信息,对于提供虚假信息的,取消应聘资格;已办理入职的,单位有权解除其劳动合同。
5.对于提供虚假信息,以及在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违反招聘纪律的人员,一经查实,将纳入延长石油招聘黑名单,两年内不得参加延长石油集团任何招聘。
6.本公告由集团公司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9-88899643
咨询时间:工作日8:00-12:00 14:00-18:00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规定》等法律法规,陕西省公务员局将组织实施全省2026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下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报考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为18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1987年2月至2008年2月期间出生),对于2026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放宽到43周岁以下(1982年2月以后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其中,报考人民警察职位须符合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标准和体检特殊标准。
6.具有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7.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满足职位资格条件。
上述第2、6项所列为基本条件,如与职位资格条件不一致时,以职位规定的具体条件为准。
招考职位表中注明有“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录特设职位”的,是专门面向由我省统一组织招募或选派,符合服务期限规定的大学生村官、特岗教师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人员,服务满5年的乡镇(街道)机关事业编制在岗人员。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士兵退役后可以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考录的职位,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共享公务员定向考录计划。
(二)不得报考的主要情形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2.曾在各级公务员录用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4.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26届高校毕业生、在职公务员。
5.列入公安院校公安专业人才招录培养制度改革的2026届毕业生,不得报考公安机关公开招录的人民警察职位;列入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招录培养制度改革的司法警察院校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2026届毕业生,不得报考司法行政机关公开招录的人民警察职位。
6.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报考程序
(一)职位查询
报考者可以通过本次招考专题网页查阅《陕西省2026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本次招考专题网页在陕西省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shaanxi.gov.cn)招考招录专栏公布,并在下列指定网站安排链接:
陕西党建网(http://www.sx-dj.gov.cn)
陕西先锋网(http://www.sxdyjy.cn/)
陕西人事考试网(http://www.sxrsks.cn)
有关具体职位招考人数、资格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解释、报名网络技术等事宜,详见本公告所附职位表和报考指南。报考者需要咨询职位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问题时,可直接拨打本公告附件中的职位咨询电话。
(二)网上报名
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和网上资格审查的方式。网络报名平台设在陕西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www.sxrsks.cn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者可在2026年2月1日8:00至2月6日18:00登录陕西人事考试网注册报名,每次只能选报1个职位。
报名时,应当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将取消报考资格,涉及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为指导报考者选报职位,报名系统将实时显示各职位的缴费确认报名人数。2月5日18:00之后,报名系统将不再显示各职位缴费确认报名人数。
2.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各资格审查单位网上资格审查时间为2月1日8:00至2月7日18:00。在此期间,报考者可登录陕西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
2月1日8:00至2月6日18:00,资格审查通过前,报考者可以更改报考信息,审查通过后的报考信息不得更改。
2月6日18:00至2月7日18:00,报考者可以查询审核状况,但不能再更改报考信息。
报考者应仔细查阅职位资格条件说明,谨慎选择报考职位,未按资格条件要求报考的,将取消资格。
对报考者的资格审查,将贯穿于考试录用工作全过程,包括报名资格初审、面试前资格复审、考察、公示,以及录用审批、试用期管理等环节。
(三)报名确认
报考者通过资格审查后,应登录陕西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确认和网上缴费。缴费截止时间为2026年2月7日24时,未按期缴费确认的,视为放弃报名。公共科目笔试按照每名报考者每科50元的标准收费,专业科目笔试不收费。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可申请减免报名费,具体办理程序详见报考指南。
(四)网上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已缴费确认的报考者应在2026年3月10日9时至3月14日9时从陕西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是报考者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报到等程序的必需凭证,请妥善保存。
三、笔试
(一)公共科目笔试
1.公共科目笔试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各科满分均为150分。
2.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
2026年3月14日上午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2026年3月14日下午14:00-17:00申论
(二)专业科目笔试
2026年3月15日上午9:00-11:00公安专业科目笔试
公安专业科目笔试满分100分。
(三)笔试地点
报考市属职位(含各市法院、检察院系统)的考生在该市政府所在地考区参加笔试,报考杨凌示范区职位的考生在杨陵区参加笔试。
报考省直部门和省垂直管理系统职位(如省司法监狱系统、省养老保险经办系统等)的考生,统一在西安参加笔试。
(四)成绩查询
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专业科目笔试成绩、公共科目最低控制分数线,以及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预计于4月14日统一公布,考生可登录本次招考专题网页、陕西人事考试网查询。
(五)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加分
根据有关规定,对全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报考公务员时予以加分,加分计入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
加分按照个人申请、组织审核、公示确认的程序进行。凡报名且参加笔试,符合加分范围和条件的退役士兵,在3月16日至3月18日期间,向本人退役档案所在的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申请加分。
已享受各级政府安置政策或此次已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录特设职位的退役士兵,不再享受《陕西省实施<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办法》规定的加分优惠政策。
四、面试
(一)面试资格复审和体能测评
1.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对面试资格复审环节无专业技能测试的职位,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之上,以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录用计划数的3倍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
对面试资格复审环节设有专业技能测试的职位,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之上,以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次序,按录用计划数的5倍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员。
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
无专业科目笔试职位笔试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
有专业科目笔试职位笔试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专业科目笔试成绩
按职位排序出现笔试总成绩末位并列的,并列者同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单科成绩为零或无效者,不得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情况将在本次招考专题网页统一公告。
2.公开调剂。达到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的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比例低于规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数比例的职位,将进行公开调剂。
调剂采取网上调剂方式,统一公布调剂职位。调剂在公共科目同一考试类别的职位之间进行,报考公安机关调剂职位的考生应具有公安专业科目笔试有效成绩。
调剂时间为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公布之后,面试资格复审之前。调剂结束后,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人选名单在本次招考专题网页公布,相关人员不再参加原报考职位的递补。调剂后,仍未达到规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数比例的职位,现有人员进行面试资格复审,调剂职位面试资格复审之后所形成的缺额不再递补。
调剂前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加分,在公开调剂“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录特设职位”时不计入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
3.面试资格复审。面试前须进行面试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将在本次招考专题网页另行通知。
报考者提交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取消面试资格。
符合报考条件的事业单位在编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时,须提交具有干部管理权限的机关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无法出具同意报考证明的考生不能通过面试资格复审。
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4.体能测评。报考人民警察职位(包括公安系统职位,法院、检察院系统司法警察职位,司法监狱系统职位)的人员,在面试资格复审合格后,依规参加体能测评。凡体能测评不合格的人员,不得进入面试。
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5.人员递补。因面试资格复审(体能测评)不合格、放弃或取消面试资格等形成的缺额,由资格复审单位在本职位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在不超过录用计划总数5倍的人员范围中,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对人民警察职位体能测评后形成的缺额递补一次。
面试资格复审(体能测评)合格人员进入面试。
对设有专业技能测试的职位,面试资格复审有不合格人员时不再递补。
(二)专业技能测试
专业技能测试在面试之前由招录机关组织实施。专业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专业测试可以划定合格分数线,并在测试前通知考生,测试成绩合格者进入面试。
(三)面试组织实施
全省面试工作由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和省垂直管理系统省级主管部门分别组织实施。面试满分为100分。
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公告。
(四)综合成绩的计算及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1.综合成绩的计算公式
综合成绩1(无专业科目笔试)=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3×60%+面试成绩×40%
综合成绩2(有专业科目笔试)=笔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专业科目笔试成绩)÷4×60%+面试成绩×40%
综合成绩3(有专业技能测试)=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3×5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20%+面试成绩×30%
公布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专业科目笔试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时均保留小数点后2位。综合成绩出现并列的,顺延小数位确定排序;综合成绩并列且顺延小数位后仍完全相同时,则按烈士子女、退役士兵、笔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的先后顺序,确定综合成绩排序。
2.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1)对于取得面试有效成绩的人数多于录用计划数的职位,按与职位录用计划1:1的比例,以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2)对于取得面试有效成绩的人数少于或等于录用计划数的职位,综合成绩排名末位考生的面试成绩达到下列面试分数线之一的,方可进入体检:
面试合格分数线A为“本考场(在同一场次,由同一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试题的考场)取得有效面试成绩考生的平均面试成绩”。
面试合格分数线B为“本考场(在同一场次,由同一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试题的考场)取得有效面试成绩的人数大于录用计划数的职位中,进入体检考生的最低面试成绩”。
(3)面试结束次日,在本次招考专题网页发布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五、体检
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职位,有关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对个别职位体检有关项目有具体要求的,详见职位表或者报考指南中发布的有关信息。
因考生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职位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2次。
六、考察
考察工作按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招录机关将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考职位的匹配度等情况。招录机关根据需要也可以采取延伸考察、专门调查、量化测查等办法,广泛深入的了解情况,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公安机关职位的考察进一步执行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的有关规定。考察结果作为确定拟录用人选的主要依据。
以各市和省直部门为单位,公示前因考察对象主动放弃资格或考察结果不合格所形成的空缺,依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递补一次人员体检,再进行考察。
本次招考区分职位层级,结合地域分布,对职位资格条件相同相近的职位计划进行了合并。考察程序结束后,由相应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安排报考合并职位的考生,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选择确定具体录用职位。
七、公示
拟录用人员情况在本次招考专题网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以各市和省直部门为单位,公示公告发布之后不再进行空缺职位的人员递补。
八、录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人员,予以录用;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录用;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新录用人员凭《录用通知书》办理行政、工资、档案转接等有关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视为放弃录用资格。
新录用到乡镇(街道)机关的公务员,在乡镇(街道)机关须有5年服务期。职位表中其他注有具体服务期限规定的职位按其规定执行。
九、重要提示
1.本公告所附报考指南的具体阐释与公告文本内容有同等效力。职位设置、资格审查、专业技能测试、考察等有关具体事项由各招考部门负责解释。
2.本次招考的公告在陕西省人民政府门户网、陕西党建网、陕西先锋网、陕西人事考试网发布。请报考者不要通过上述网站之外的其他网站以跳转方式进入报名系统,防止造成个人信息泄露,影响正常报名。面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安排以本次招考专题网页公告为准,请在笔试环节后留意相关网站的考录信息。
3.本次考试的职位专业名称按照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专业目录设置、审核。
4.报考者向同一职位提交3次报名信息,经审查均未通过的,不能再次报考该职位。
5.考生报名时须提交能联系到本人的电话号码,以便在面试、体检等环节出现递补情形时及时联系。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6.本次考试只指定考试大纲,不指定、不出版发行任何考试教材或辅导用书。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和招考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有关陕西省公务员考试培训的辅导班、出版物、网站、自媒体等,均与本次考试组织者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附件:
7.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加分申请表.doc(点击下载)
9.咨询电话
陕西省公务员局
2026年1月26日
根据工作需要及单位空编情况,按照《柞水县机关事业单位人事调配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经用人单位申请,汇报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为柞水县县直部分空编单位公开选调(选聘)工作人员1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选聘)职位及名额
本次公开选调县直机关公务员5名,选聘县直党群系统全额财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名,县直政府系统全额财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名(详细选调(选聘)职位及名额见附表)。
二、选调(选聘)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选调(选聘)范围
选调公务员范围:全县范围内,县及县以下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参加一级科员岗位选聘的已享受四级主任科员及以上待遇的人员,选聘后按选聘的
岗位重新核定相应的工资标准。
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范围:全县范围内,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中在编在岗的管理人员和符合选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机关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已进行参公登记且在编在岗、与选聘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当职务职级层次的公务员。机关和参公单位中具有公务员身份的人员报考九级职员岗位的,本人在报名时须提交放弃公务员身份承诺书;参加九级职员岗位选聘的已享受八级职员及以上待遇的人员,选聘后按选聘的岗位重新核定相应的工资标准。
(二)资格条件
报名参加选调(选聘)人员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党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2.符合本人招录政策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要求;
3.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4.报考人员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符合报考职位所需的条件要求;
5.必须为全县范围内财政全额供养,经公开招聘录用的在岗在编人员;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服务期及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6年9月30日。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选聘):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处分期间或者影响期限未满的;
3.通过公开招考被录用,当次招考公告或所报考职位有服务期限,未满服务年限或不符合有关规定的;
4.中省市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的工作人员;
5.柞水县卫健系统的工作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选调(选聘)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选聘)程序
选调(选聘)工作按照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试用及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实施。
(一)公告
本次公开选调(选聘)公告通过柞水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nzs.gov.cn/)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1月27日至2026年1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
2.报名地点:县委组织部公务员股(柞水县政府院内党政综合办公楼1号楼7楼,联系人:邬泓瑾联系电话:0914-4325626);县人社局人力资源配置股(柞水县政府院内党政综合办公楼1号楼1楼,联系人:詹亮联系电话:0914-4325831)。
3.报名方式: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经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审核,在规定报名时间内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网上报名、电话报名或委托他人报名。选调(选聘)公告在柞水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报名人员可从发布网站下载打印
《柞水县部分县直单位公开选调(选聘)报名表》,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每名报考者限报一个职位。
现场报名提交以下材料:
(1)柞水县2026年选调(选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正反打印);
(2)参加工作文件;
(3)公务员(参管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印章);
(4)档案专项审核认定表复印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印章);
(5)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文件;
(6)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学信网学位认证报告;
(7)有中共党员要求的需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出具党员身份证明。
(8)近期免冠2寸蓝底彩色照片2张(含电子版)。
报考人员提交有关信息应全面、准确、有效。若报考人员所填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情节严重的,按照相关规定处理,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三)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县委组织部公务员股、县人社局人力资源配置股按照公布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审查合格的,确认其考试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向报考人员说明理由并退回报名资料。经资格审查合格参加统一笔试的人数与选调(选
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1,方可组织统一考试。资格审查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按比例核减或取消该选调(选聘)职位计划,取消的职位中已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可在规定时间前改报其他符合报考条件的职位,并于2026年2月4日前在发布公告网站进行公布。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调(选聘)全过程,报名人员与岗位资格条件不符者,取消其选调(选聘)资格。
(四)领取笔试准考证
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含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下同)领取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准考证是报考者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的必须凭证,须妥善保存。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综合成绩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1.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试题为综合类试题,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治素质、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满分100分。
(2)时间地点: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2.面试
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为全场参加考试人员平均分,并根据笔试成绩,对于最低分数线及以上的,按照选调选聘岗位计划数与应聘人员数1:2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末位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进入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全程摄像录音,成绩当场向考生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3.公布成绩
面试结束24小时内在柞水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考试综合成绩。计算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不实行四舍五入。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考察人选(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工作年限长者优先、中共党员优先
的原则予以确定)。
(六)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有关政策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考生对体检不合格的结论如有异议,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3日内,可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因考生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本职位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考察
根据体检结果确定考察对象,由选调(选聘)单位对考察对象进行面谈,并派出两名以上干部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政治业务素质以及与公开选调职位的适应程度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工作实绩和群众
公认程度。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应积极配合考察工作,客观反映考察对象实际情况。
(八)公示
对拟录用人员在柞水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群众反映问题经查属实的,取消拟录用资格,空缺名额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顺延递补。
(九)试用及调动
经考察合格的拟录用人选,由单位试用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按照有关规定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试用期间只接转党员组织关系,不接转行政及工资关系。在试用期内如不能胜任本职工作,将退回原单位。
四、纪律要求
为了维护公开选调(选聘)工作秩序,对于存在组织参与考试作弊、提供虚假个人材料、影响选调(选聘)工作秩序等违纪违规情形的报考者,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将有关违纪违规情况通报现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
各有关单位以及所有参与公开选调(选聘)工作的人员,在选调(选聘)的各个环节,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公务回避有关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和社会监督。如有徇私舞弊等问题,一经查实,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五、注意事项
1.本公告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负责解释。
2.报考人员在参加本次公开选调(选聘)过程中被其他层级机关选调(选聘)录用的,应当如实报告县委组织部及县人社局。
3.考生报名时须提交能全天候联系到本人的电话号码,如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附件:
1.2026年柞水县部分县直单位公开选调(选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中共柞水县委组织部柞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1月21日
围绕医院高质量发展战略布局和学科人才队伍发展需求,西安交通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现面向全球公开招聘各类专业人才,热忱欢迎有志之士加盟我院!
一、医院简介
西安交通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是我国西北地区集医疗、教学、科研、康复、预防保健为一体的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委管大型综合性三级甲等医院。医院实力雄厚,编制床位4500张,在职职工7700余人。在全国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中位居全国前列。目前,医院已入围国家医学中心首批“辅导类”创建单位。依托中国西部科技创新港,发挥西安交通大学理工科优势,形成了“医工交叉”“医理融合”的独特优势和创新高地。
二、招聘基本条件
1、爱国守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医德医风良好,遵守国家医疗卫生行业标准及规范。
3、身心健康,热爱医学事业,恪守学术道德规范。
4、符合岗位要求的具体条件,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与技能。
三、招聘岗位及要求
(一)卫生类专业人才
1、各岗位招聘条件
(1)医疗岗位
硕士及以上学历,其中大内科与大外科领域以博士学历为主
(2)护理岗位
本科及以上学历
(3)医技、检验、其他专技岗位
硕士及以上学历
(4)管理培训生
硕士及以上学历
2、年龄要求
博士后35岁及以下,博士32岁及以下,硕士27岁及以下,本科24岁及以下,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3、其他要求
① 非应届毕业生报名时需具备相应岗位执业资格证;
② 医院将贯彻落实“两个同等对待”政策(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具有住培结业证者优先。
(二)专职科研人才
各岗位招聘条件
(1)科研岗位-青年优秀人才
① 具有博士学位;
② 年龄一般不超过32周岁,特别优秀者可放宽至35周岁。
(2)科研岗位-博士后
① 按照学科博士后、项目博士后、联合培养博士后三类招收;
② 具有博士学位(原则上取得博士学位3年内);
③ 年龄一般不超过32周岁,特别优秀者可放宽至35周岁。
(三)长期招聘岗位
1、临床学科带头人;
2、科研领军学者、青年拔尖人才等高层次人才;
3、临床成熟型骨干人才。
四、福利待遇
1、薪酬
(1)卫生类专业人才:提供具有竞争力的薪酬,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十三个月工资、年终奖、取暖费、降温费、餐补等;
(2)专职科研人才:享受固定年薪和科研绩效奖励,青年优秀人才和学科博士后额外配套人才专项津贴和租房补贴。其他人才均享受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和年终绩效奖励;
(3)博士学历医疗岗人才:可申请参加“临床医学人才培养计划”,医院配套科研启动经费。
2、福利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待遇,享受工会福利。
3、继续教育
鼓励支持继续教育和进修培训,期间正常发放基本工资,协助申报各类人才计划。
4、对于有突出贡献、特殊专长的优秀人才根据实际情况“一事一议”。
五、报名方式
1、进入下列简历投递链接,注册并按要求填写简历、上传附件。(尽量使用谷歌Chrome浏览器选择极速模式)链接:https://yfyrs.jdyfy.com:28080/(各岗位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简历投递截止日期:2026年1月26日
2、联系电话:
029-85323720 陈老师、郑老师(卫生类人才)
029-85323174 李老师、郑老师(科研类人才)
029-85323174 邵老师、张老师(高层次人才)
3、联系地址:西安交通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行政院区303室人力资源部
六、注意事项
1、应聘者应在简历投递平台中上传如下佐证材料:
(1)身份证;
(2)各学历阶段毕业证、学位证(非专科起点);
应届毕业生需上传最高学历的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资格证(或通过的成绩单)、执业证;
(4)有规培经历者,需上传规培相关佐证材料;
(5)已发表的文章首页及检索证明;
(6)有工作经历者,需上传工作证明、职称证明及相应资格证书。
应聘者对所填写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实、完整填写简历和相关资料信息,确保所填信息真实有效,如发现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过程中出现舞弊行为等情况,一经证实,医院有权取消其录取资格。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可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或者因违纪违法被机关、事业单位解除聘任合同或者聘用合同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纪律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医院将会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核,待确定考核名单后,相关考核信息将会发布在网站和微信公众号,请随时关注。
4、公开招聘各环节不收取任何费用,相关通知仅以交大一附院人力资源部网站公告为准。
敬请关注我院人力资源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