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撤销楚丹等4人中小学教师职称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2-25 14:51:35
来源:
各有关单位:
经申报单位反馈,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调查核实,楚丹(610122****0324)、许敏敏(610431****5328)、晁瑜(610104****7323)等3人在申报2022年度社会人才中小学一级教师职称认定;周伟(610124****1815)在申报2022年度社会人才中小学二级教师职称评审中,存在工作单位与申报单位不符,提供虚假材料、承诺不实等情况。按照《职称评审监管暂行办法》(人社部发〔2024〕56号)、《陕西省职称评审管理规定》(陕人社发〔2024〕5号)相关规定,现对楚丹、许敏敏、晁瑜3人取得的中小学一级教师职称、周伟取得的中小学二级教师职称予以撤销。以上4人自撤销之日起三年内不得申报职称。
特此通知。
中国西安人才市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陕西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2025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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