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代理人员:
如下1人从事特殊工种退休人员,经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初审,现将从事特殊工种种类、时间进行公示。公示五个工作日后,将无异议人员报人社行政部门批准预审。如对以下公示人员有异议,请于五个工作日内向社保业务窗口反映,或致电029-85422593、88125858。
特此公示。
陕西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