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组织关系转出办事指南

党组织关系转出办事指南

一、文件依据

   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工作的意见》、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的意见》。

二、申请条件(满足任意一条既符合转出条件)

  1.有固定工作单位的党员;

  2.有固定居住地的党员;

  3.退休党员。

三、准备材料

  党员办理组织关系转出前,应确认以下信息:

  1.已将党费交到当前月份。

  2.确认接收方党组织名称。党员与接收方党组织确认能接收党员组织关系后,接收方党组织可以通过线上系统接转的,应提供准确的接收方党支部名称;接收方党组织需要提供线下纸质介绍信接转的,应提供接收方党组织准确的抬头和去向。

四、办理流程

  (一)转出办理。本人办理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委托他人办理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委托书及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书需写明以下几项内容: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因何原因不能来办理,委托谁来办理什么事项,接收方党支部及上级党委名称,落款本人联系方式及手写签字。材料齐全的当场办理。

  (二)党员报到。党员需在介绍信有效期内到接收方党组织报到。持纸质介绍信报到的,要将盖章后的组织关系回执联于规定期限内(一般为一个月)送到(或邮寄、发邮件)新经济组织党委,即完成转出。

五、办理地点及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西安市莲湖区青年路街道习武园39号综合楼四楼1412办公室

  业务电话:029-85228540、029-89317087

  邮  箱:sn12371@126.com 

  办理时间:国家法定工作日8:30-12:00,14:0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