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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金融监管总局 中国证监会关于全面实施个人养老金制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4-03 12:14:14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2024〕87号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国办发〔〕)有关要求,2022年11月个人养老金制度在36个城市(地区)先行实施,两年来,先行工作取得积极成效,制度总体运行平稳。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加快发展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经国务院同意,现就全面实施个人养老金制度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实施时间。自2024年月日起,在中国境内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劳动者,均可以参加个人养老金制度。

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电子社保卡、掌上12333APP等全国统一服务入口或者符合规定的商业银行开立个人养老金账户,并在商业银行开立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参加人每年可以两次变更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开户银行。

个人养老金税收优惠政策的实施范围从先行城市(地区)扩大到全国。各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落实落细税收优惠政策,充分发挥政策激励作用。

、优化产品供给

特定养老储蓄、指数基金纳入个人养老金产品目录,推动更多养老理财产品纳入个人养老金产品范围。鼓励金融机构研究开发符合长期养老需求的个人养老储蓄、中低波动型或绝对收益策略基金产品等金融产品(二)做好投资风险提示。金融机构要按照规定做好个人养老金产品风险等级确定个人养老金信息管理服务平台和金融行业平台分类展示个人养老金,(三)探索开展默认投资服务。金融机构依规开展,根据个和年龄等特点,适当的个人养老金产品。三、管理(一)完善开办个人养老金业务条件。审慎确定开办个人养老金业务的商业银行范围。商业银行应当不断完善业务管理系统,健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鼓励并支持商业银行销售全类型个人养老金产品,不断增加销售品种(二)提高金融机构服务水平。商业银行线上线下服务渠道通过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线上购买商业养老保险产品的,取消“录音录像”(三)加强信息化建设。加强账户开立、资金缴存、产品交易、权益记录、个人养老金领取、享受税收优惠等便捷四、完善领取条件和(一)增加领取情形。除达到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出国境)定居等领取条件外,参加人患重大疾病、领取失业保险金达到一定条件或者正在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可以申请提前领取个人养老金,具体办法另行制定。强化提前(二)丰富领取渠道。参加人达到个人养老金领取条件,可以通过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全国统一线上服务入口和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开户银行提出申请,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实后,由开户银行将个人养老金发放至本人社保卡银行账户。

参加人选择提出,商业银行应当受理加强综合监管

部部国家总局总局、中国证监会等部门强化切实,促进遵循金融机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税务、金融监管部门健全工作机制,宣传落实经营主体等方面的积极性,共同实施过程中遇到重大问题,要及时报告。



金融监管总局 中国证监会

2024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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