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公开、公正、公平地开展保障性住房房管理工作,确保享受保障性住房待遇的家庭符合规定条件,依据《西安市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经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审查,下列家庭符合享受保障性住房的规定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3日,请广大居民监督或投诉。
如对公示家庭有异议,请于2021年1月27日前向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反映。
投诉电话:029-85352436
投诉邮箱:srcjsf@sina.com
附件:公示名单( 公示期满后 ,公式名单不再显示。)
陕西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2021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