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按照社会人才职称评审工作总体安排,现将2022年度中小学教师系列初级职称评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一)档案在我中心代理,并在陕西省内的中学、小学、幼儿园及校外中小学教育机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可申请参评;2022年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人员不得申报。参评人员仅能选择一个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进行申报,不得重复申报。
(二)中小学教师系列职称评审学科定为:
1.理工类学科(包括数学、生物、化学、物理、信息技术、通用技术)。
2.人文社科类学科(包括语文、英语、历史、地理、道德与法治、思想政治)。
3.综合学科(包括美术、音乐、艺术、体育与健康、科学、日语、俄语、综合实践、幼儿园五大领域、特殊教育、少先队活动)。“少先队活动”专业,仅限少先队课专职老师。
二、评审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胸怀祖国,热爱人民,遵守宪法和法律,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
2.遵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立德树人,具有高尚的师德修养和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关爱学生,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3.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及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在教育教学一线任职,切实履行岗位职责和义务。
4.坚持分类评价要求,突出评价教师政治素养、师德师风、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等方面与岗位职责要求的匹配度,严格落实师德师风是评价的第一标准,突出教学业绩。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要求,将教师参加课后服务的表现作为职称评聘的重要参考。
5.申报人员任现岗位近5年以来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6.教师继续教育培训年均不少于72学时(其中少先队辅导员年均少先队专业培训不少于24学时)。
7.各层次“三级三类”骨干体系入选教师在业绩成果同等或相当条件下,可优先推荐评审。
8.身心健康。
(二)学历、资历条件(以下学历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国民教育学历)
1.三级教师
(1)基本掌握教育原则和方法,能够正确教育和引导学生;
(2)具有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学论以及课程论的基础知识,基本掌握所教学科的专业知识和教材教法,能够较好完成所教学科的教学工作;
(3)具有大学专科学历,在幼儿园、小学、初中教育教学岗位见习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
2.二级教师
(1)比较熟练地掌握教育原则和方法,能够胜任班主任、辅导员工作,或者参与组织学生社团活动,教育效果好;
(2)熟练掌握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学论以及课程论的基本理论知识,具有所教学科必备的专业知识,能够独立掌握所教学科的课程标准、教材,正确传授知识、培养技能,教学效果好;
(3)掌握教育教学研究方法,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和创新实践;
(4)大学本科毕业学历,见习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或者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见习1年期满,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并考核合格;或者在三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以上并考核合格;
(5)任教以来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300课时以上(幼儿教师独立承担教育教学任务),每学年均承担过校内公开教学活动。
(三)其它有关条件
1.初级教师职称评审推荐数由学校在岗位设置范围内确定。
2.以管理为主的教学人员任现职以来年均教学工作量不少于专任教师的三分之一。
3.持后取的大专或本科学历参评,均须与所教专业一致或相近(确因教学工作需要且经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考核或委托所在学校考核表明能完全胜任现岗位工作的教师除外)。县及县以下中小学教师参与职称评审允许所教专业与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专业不一致。
4.学校通过个人述职、考核测评、征求学生和家长意见等方式考察申报人的职业操守,对师德有问题的严格实行“一票否决制”。
5.省教育厅主管,陕西教育报刊社主办的《教师报》、《陕西教育》是全省中小学教师的重要学术交流阵地,在基础教育行业具有较大的影响力、其《教师报》(周日理论版)、《陕西教育》(教学版)发表论文可作为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的依据,发表2篇及以上均视同1篇。
6.申报人通过提供虚假材料、剽窃他人作品和学术成果或者通过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职称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或者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撤销其职称,并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记录期限为3年。
三、有关情况说明
(一)职称资格转换:已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的非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人员,本人确因工作需要而转换到中小学教师专业岗位,须在中小学教师工作岗位工作满一年以上,按照职称转换工作要求和本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进行转换评审。
(二)职称资格确认:外省(含中央驻陕、军队转业)调入我省的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确认按照确认工作要求和我省对本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进行资格审核。对已符合申报高一级职称的人员,职称确认和职称晋升可同时进行。
四、申报流程
申报职称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提出申请,工作单位负责对申报材料真实性、完整性及近5年年度考核情况进行审核,并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单位汇总申报人员信息填写《中小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汇总表》并统一报送。
五、其他事项
(一)公示:评审结果公示将统一在陕西人才公共服务网—通知公告专栏发布,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二)证书办理:本次评审实行电子证书,不再发放纸质证书,查询打印证书时间请关注手机短信通知,证书查询打印网站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政务服务网(试运行)-个人服务-快速链接-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证书查询系统,个人在政务服务网注册后方可打印电子证书。
六、报送材料
报送材料分为三部分:(一)参评表格;(二)参评资料。
(一)参评表格
《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职称任职资格评审表》1份(A4纸双面打印);
(二)参评材料
1.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1份;
2.参评人员申报材料公示证明1份;
3.工作单位出具《×××同志申报中小学 级教师职称评审推荐材料》1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4.申报人员身份证复印件1份;
5.学历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复印件各1份。凡持国(境)外学历申报者,必须出具国家教委出国留学人员服务中心的认证书;
6.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7.继续教育相关证明材料1份;
8.个人年度考核结果材料复印件1份;
9.劳动合同复印件1份;
10.获奖证书、荣誉证书复印件1份;
11.申报二级教师人员需提供每学年承担的校级(或校级以上)公开教学活动的证明材料(附公开课教案)复印件1份,复印件加盖公章;
12.近一学期本人教案;
13.电子版两寸蓝色背景免冠证件照1张。
上述参评材料复印件由工作单位审核并加盖单位公章,1--10项材料按顺序整理装订附目录。
七、材料报送时间、地址、费用
(一)时间:2022年10月10日—10月21日(工作日)。
(二)地址:陕西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二楼业务大厅(西安市翠华路1819号)。
(三)评审费用:按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初级职称评审每人100元。
附件:1.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职称任职资格评审表
2.参评人员诚信承诺书
3.参评人员申报材料公示证明
4.中小学教师初级职称评审申报材料目录
5.中小学教师初级职称评审材料申报注意事项
6.中小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汇总表
7.《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职称任职资格评审表》填写模板
中国西安人才市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陕西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2022年9月20日
附件下载:
附件1: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职称任职资格评审表.doc
附件2: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doc
附件3:参评人员申报材料公示证明.docx
附件4:中小学教师初级职称评审申报材料目录.xls
附件5:中小学教师初级职称评审材料申报注意事项.docx
附件6:中小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汇总表.xls
附件7:《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职称任职资格评审表》填写模板.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