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办理通知
发布时间:2022-02-11 17:34:35
来源:陕西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接西安市就业服务中心通知,2021年度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工作正式开始,现就办理办法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及条件
(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可以申请
1.西安市户籍;
2.经基层劳动保障部门(社区、街道)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且已灵活就业;
3.档案在陕西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托管;
4.个人按规定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及时缴纳社会保险费。
(二)不得申请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的情形
1.被用人单位招用,已在用人单位全日制就业或由企业缴纳社会保险的;
2.未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3.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期限已满;
4.已按规定办理了退休手续并领取养老金;
5.已超法定退休年龄(男性满60周岁、女性满50周岁);
6.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股东、监事、董事等企业主要职务的;
7.个人有其他经营性、营业性收入的,包含房屋出租、门面出租、入股经营、车辆营运;
8.入学、服兵役、移居境外、被判刑收监执行;
9.提供虚假信息资料的;
10.个人在享受补贴期间将社保关系转出至用人单位参保后再次转回档案托管机构的(自主创业除外)。
二、社保补贴的标准和期限
(一)补贴标准为养老保险300元/月,医疗保险200元/月,按月计算,按年发放。
(二)享受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其中开始享受该补贴政策时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补贴期限可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
(三)就业困难人员在享受社保补贴时或补贴期满后自主创业的,如创业失败再给予不超过1年的社保补贴。创业失败人员是指取得工商营业执照且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人员,在注销工商登记后,才可申请补贴;补贴期满人员,在期满1年内创业失败的,才可申请补贴。
三、办理时间
2022年2月7日至8月30日。
四、申请社保补贴的材料和程序
(一)符合条件人员:请首先领取社会保障卡并到开户银行网点激活金融功能(详询12333),再于缴纳社会保险费1个月后,拍摄身份证原件正反面照片、户口本原件首页及本人页照片,通过以下渠道申请:
1.电脑端:登录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大厅(http://1.85.18.186:8615/),选择“便民服务”项“个人社会保险补贴”栏,按系统提示登录、申报并上传相关材料。
2.移动端:微信搜索西安人社12333微信公众号或下载西安人社通APP办理。
注意:填写表单时“档案托管机构”按钮下拉到底选择“省人才”。
(二)符合条件的创业失败人员,请在我中心咨询台登记并保持联系畅通,由我中心专人指导办理。
(三)非首次申请社保补贴人员,凡符合2020年申请条件但未在2020年办理期限内申报的,可在2021年补贴受理期限内补办一次。
(四)申请后20个工作日内,申报人可收到业务审核结果短信通知,或登录网厅查看审批结果。随后登录陕西人才公共服务网查看公示。如公示无异议,资金将于9月中旬前拨付到本人社保卡中。
五、相关提示
系统将通过大数据核查申报人的就业、社保、税务、创办实体等情况,如任一项不符合就业困难政策要求,个人申请将做退回处理。如有疑议,可联系常住地或户籍地社区核查就业困难认定情况。
咨询电话:029-85225858
公示网址:WWW.SNHRM.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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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2022年 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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